译文
夕阳西下,渔人收起鱼竿准备回家。连秋风都是温柔的,不肯让荷花凋谢了。烟水蒙蒙,渔人悠闲自得,听短笛的旋律,被秋风吹进芦花荡的深处。
注释
渔父:词牌名,又称《渔歌子》《渔父乐》等,此调分为单、双调,又各有不同的体格。此词为单调中之一体,五句,二十七字,除第三句外,通押平声韵。
纶(lún)竿:钓竿。落照:即夕阳。
宁(nìng):犹乃。芙蓉:荷花。剪:作吹动解。
“吹入”句:谓悠扬的短笛声飘入芦花丛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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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首词犹如一幅恬淡的水墨风俗画。
开篇描绘晚霞烂漫,渔人悠然收竿的场景。“收却纶竿落照红”,纳兰一贯钟情的白描手法在此一显无余,夕阳西斜、晚霞烂漫,渔人悠然收竿,首句铺展在读者面前的,就是这样一幅场景。“收却”二字用在全词的开头,别有一番意味。从字面上看,“收却”与“落照红”是同时发生的动作,而纵览全词,则可体味出这两者其实有着暗示的因果关系,即因“落照红”而“收却纶竿”,无须多言,便道出了黄昏中渔人逍遥自得,不假他求,这种自由自在的情绪,为整篇作品奠定了基调,又与下句的描述前后呼应。“秋风宁为剪芙蓉”承接上句,由落照的色彩写到秋风的声响,由人之主体写到荷花之喻体
顺治二年乙酉四月,江都围急。督相史忠烈公知势不可为,集诸将而语之曰:“吾誓与城为殉,然仓皇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,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?”副将军史德威慨然任之。忠烈喜曰:“吾尚未有子,汝当以同姓为吾后。吾上书太夫人,谱汝诸孙中。”
二十五日,城陷,忠烈拔刀自裁,诸将果争前抱持之。忠烈大呼德威,德威流涕,不能执刃,遂为诸将所拥而行。至小东门,大兵如林而至,马副使鸣騄、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。忠烈乃瞠目曰:“我史阁部也。”被执至南门。和硕豫亲王以先生呼之,劝之降。忠烈大骂而死。初,忠烈遗言:“我死当葬梅花岭上。”至是,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,乃以衣冠葬之。
或曰:“城之破也,有亲见忠烈青衣乌帽,乘白马,出天宁门投江死者,未尝殒于城中也。”自有是言,大江南北遂谓忠烈未死。已而英、霍山师大起,皆托忠烈之名,仿佛陈涉之称项燕。吴中孙公兆奎以起兵不克,执至白下。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,问曰:“先生在兵间,审知故扬州阁部史公果死耶,抑未死耶?”孙公答曰:“经略从北来,审知故松山殉难督师洪公果死耶,抑未死耶?”承畴大恚,急呼麾下驱出斩之。
呜呼!神仙诡诞之说,谓颜太师以兵解,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,实未尝死。不知忠义者圣贤家法,其气浩然,常留天地之间,何必出世入世之面目!神仙之说,所谓为蛇画足。即如忠烈遗骸,不可问矣,百年而后,予登岭上,与客述忠烈遗言,无不泪下如雨,想见当日围城光景,此即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,是不必问其果解脱否也,而况冒其未死之名者哉?
墓旁有丹徒钱烈女之冢,亦以乙酉在扬,凡五死而得绝,特告其父母火之,无留骨秽地,扬人葬之于此。江右王猷定、关中黄遵严、粤东屈大均为作传、铭、哀词。
顾尚有未尽表章者:予闻忠烈兄弟,自翰林可程下,尚有数人,其后皆来江都省墓。适英、霍山师败,捕得冒称忠烈者,大将发至江都,令史氏男女来认之。忠烈之第八弟已亡,其夫人年少有色,守节,亦出视之。大将艳其色,欲强娶之,夫人自裁而死。时以其出于大将之所逼也,莫敢为之表章者。
呜呼!忠烈尝恨可程在北,当易姓之间,不能仗节,出疏纠之。岂知身后乃有弟妇,以女子而踵兄公之余烈乎?梅花如雪,芳香不染。异日有作忠烈祠者,副使诸公,谅在从祀之列,当另为别室以祀夫人,附以烈女一辈也。